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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祭國民大會文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   維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四日(星期一),下午三時正,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卓政防,在台北市陽明山中山樓中華文化堂,第三屆國民大會第五次會議議場,謹以壯烈、悲憤、哀慟、恐懼、憂戚、落寞之心,祭中華民國國民大會曰:


    鳴呼!哀哉!唯我國民大會,受全體國民之託付,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,為鞏固國權,保障民權,奠定社會安寧,增進人民福利,於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,制定通過中華民國憲法,並於民國三十六年一月一日,經國民政府公布,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,從此奠定中華民國五十三年完整之憲政體制,安定了中華民國國體,也保障了全國國民之權利義務。國民大會創立及維護憲政之功,誠不可沒也!


   迨國共內戰,中華民國政府播遷台灣,國民大會維護了中華民國的政權法統,中華民國憲法亦維繫了中華民國之正統政制,讓中華民國偏安海中一隅之際,全體國民猶能同舟共濟、團結一致,整軍經武、勵精圖治,不惟創造了民主奇蹟,亦創造了經濟奇蹟,成為舉世聞名的經濟強國,讓中華民國子民得以在安定的環境中唸書、工作、成家、立業,讓中華民國得以在寶島台灣重放光芒。國民大會在兵荒馬亂的混世中,維護了法統、安定了政局,使中華民國得以重新站起來,並延續其自由、民主、均富的新生命,惟國民大會為中流砥柱矣!


  後冷戰、乃至大和解時期,民主化蔚為風潮,其間,風雲際會,「法統」被強烈質疑,「 正統」又不斷受到挑戰,是以﹁萬年國會之「老賊」、「老表」,一再受到羞辱、抹黑,終至成仁就義,也因此得以讓中華民國的民主化,更顯露出傲然的成效,此乃背負「法統」原罪的國民大會,為中華民國民主化之犧牲奉獻也!


接著,民主浪潮如排山倒海,審度時勢,國民大會壯士斷腕,代表任期從每六年改選一次,自行削減成為每四年改選一次,以促進民主之遂行,更增進國民參政權。尤有甚者,國大代表選舉總統之大權,亦在民主化過程中,為落實主權在民之實際行動,不惜犧牲個人權利,將選舉總統大權還之於民,讓台灣同胞能親自選舉自己的總統。國民大會為民主化之廓然大度,可媲美日月之光也!


奈因民主濫觴隨伴妖孽成群,斗筲之徒不惟操控輿論公器漠視歷史,更違背良知、惡意醜化,不仁不義地抹殺了國民大會長年對國家、民族、社會、人群之貢獻,忽視國大代表們認真議事、不眠不休之問政精神;縱然同意權之行使,及正副議長選舉,均清清白白、公正為之;歷次修憲亦皆為因應時局,在政黨主導下,秉憲法所賦職權執行任務,仍不斷被攻訐與謾罵。其素質與操守均冠全國民意機關之國大代表,一再背負、並隱忍類似:豬、垃圾、擴權自肥;要名、要利、不要臉等等諸多莫須有的罪名,皆無足以喚醒宵小之徒,刻意對國大代表之栽贓與污蔑,竟於享受其餘蔭之餘,尚樂此不疲地以最不堪入目的字眼,益加惡意毀之、謗之,更以最下流之文字作人身攻擊。少數數典忘祖之代表,亦經常惡言惡語自我踐踏,至其惡名昭彰、形象蕩然,乃至成為過街老鼠。尤其恃法誤國、長年吸取子民豐盛血汗之徒,竟亦泯滅良知、曲解法令,其最後屈膝惡勢力的剛愎一擊,終使國民大會在盲從的叫罵聲中,含冤莫白、忍痛自戕,徒留下一大堆令人迷思的憲政問題。


  噫!末法時期兮!正道不張。群魔亂飛兮!政權旁落。時不予矣!歸去來兮!唯賴青史還其清白,以正視聽、以證史實。最後,謹以舉手與記名表決,祭國民大會於草山論政堂也!鳴呼!哀哉!尚饗!


         卓子  八十九年四月廿四日 下午三時於草山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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