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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的國際能見度提高了!


台灣駐美國堪薩斯辦事處處長劉姍姍涉嫌虐待菲傭,被美國聯邦調查局逮捕,昨(19)日在法庭上認罪並同意賠償,當庭支付八萬多美元,賠償兩位受害菲傭,而且劉姍姍還要在拘留所待上十幾天。


劉姍姍昨日穿著橘色囚服,戴著手銬和腳鐐出現在法庭上,當著法官海斯的面,承認檢方指控的「外籍勞工契約詐欺」罪,而且海斯還拒絕讓劉姍姍換便服出庭的要求。


律師沃肯表示,劉姍姍可望被判緩刑及快速遞解回台灣。由於「外籍勞工契約詐欺」是重罪,劉姍姍將留下犯罪紀錄,並在十年內不得入境美國。


對此事件,吾人心有戚戚焉!


堂堂一個中華民國高級外交官,竟然被美國聯邦調查局逮捕,而且還穿著橘色囚服,戴著手銬和腳鐐出現在法庭上!


這種場景!?台灣,是美國一州?


或謂,劉姍姍在美國犯罪,理當受美國法律制裁,果然是?我們無話可說!但其中是否涉及外交豁免權的問題?還是此種外交特權,只有大國才能享有,咱小國沒有?此一疑義,政府是乎該對國人講清楚?


其次,身為代表國家的高級外交官,竟然知法犯法,試問:她如何能為國家做事?如何能為國家辦外交?難怪台灣的國際空間會走到絕境!拿民脂民膏消遙國外,尚為非做歹,此種違背職責、把國家的臉丟到國際上,還『穿著橘色囚服,戴著手銬和腳鐐』的喪權辱國,政府應該嚴予撤職查辦,並連帶追究其當初任用者和其直屬長官督導不周之責,以儆效尤!


國事如麻,國內此刻正吃緊着,且莫讓那些雞零狗碎在後方緊吃!


天高皇帝遠的駐外單位,是否還有老鼠屎?外交部該施鐵腕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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