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大傳(6)

(六),林欽榮難咎其責!

因為「台中捷運鋼鈑掉落工安事件」和「台北大巨蛋安檢問題」,讓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跑到第一線大放闕辭,然而事實勝於雄辯,林欽榮的責任跑得掉嗎?

1,大巨蛋安檢所依憑的法規,是否林欽榮當營建署長任內所製訂?如果是,就照"林欽榮安全條款"標準檢查不就可以了嗎?如果按照"林欽榮安全條款"檢查不通過,那業者必須自承後果;反之,如果按照"林欽榮安全條款"檢查可以通過,台北市政府沒有理由刁難業者。

2,如果大巨蛋安檢不通過,是法令不合時宜?還是法令不周全?如果是法令有所缺失,時任營建署長的林欽榮,為何不提出檢討修正,而任其不合時宜法規,綁住國家建設發展,林欽榮的怠惰,罪無可逭,責任難逃!

3,相關公私企業或人士,乃至台北市政府或遠雄,可以檢视林欽榮在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長任內,對所有重大公共工程的安檢條件,與台北大巨蛋作比較,如果林欽榮在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長任內,重大公共工程的安檢條件可以通過,那麼台北市政府的重大公共工程安檢條件,沒有理由不通過;假設在相同安檢條件下,台北大巨蛋必須拆除,那麼林欽榮在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長任內的公共工程,也應該一併拆除。

4,據內政部次長陳純敬表示,大巨蛋當初的驗證內容,是林欽榮擔任營建署長任內通過的;報導說,大巨蛋對防火避難性能設計的驗證申請,是在2007年12月25日,向營建署提出,由時任營建署長的林欽榮在隔年3月,指定台灣建築中心為評定機關,經多次審查通過,才核發通知,遠雄才據以申請建照,此時林欽榮為何不認賬了,他應該站出來講清楚,說明白。

5,台中市捷運工程鋼樑掉落的工安意外,釀成四人死亡,四人受傷之不幸事件,包商表示台中市政府逼迫趕工,以至釀禍,台北市政府副市長林欽榮,於4月11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,中捷工程進度目前達43.092%,比原本預計的40.5%超前約3個百分點,所以沒有趕工的問題。

然而據報導,台中市長林佳龍在今年一月十二日的主管會報宣布下令日夜趕工,希望縮短工期,顯然林欽榮對中捷工安事件在睜眼說瞎話。而負責興建的台北市政府,尤其負責工程的副市長林欽榮,責任難逃!

此外,日昨對於「大巨蛋安檢」的問題,林欽榮又跳出來說話了,他說中央應該「跳出來」,不可以只作壁上觀,然而,林欽榮口中的「中央」,不就是「內政部營建署」嗎?林欽榮當過「內政部營建署」署長,為何任內不將相關法令修訂完備,以至留下禍根,讓今天的台北市政府無所適從,林欽榮你這個當年的「中央」,難咎其責!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卓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