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官相護

這叫拔官?
真笑死人!

高雄監獄發生六囚搶奪槍枝,子彈,挾持典獄長,戒護科長等高級幹部,意欲越獄逃亡未果,而集體舉槍自盡事件,高雄監獄發生如此重大的安全管理疏失,不僅內部管理紀律澈底崩潰,更嚴重危害了社會治安,尤其威脅到監獄內2600位囚犯的安全,這樣的管理,如報所載"典獄長英雄變狗熊"!

然而這"狗熊",卻還能在他所領導的團隊中,發生舉世震驚,嚴重危害社會安全的奪搶挾持案上,被法務部追究責任,記一大過後,竟然還能高升中央部會主官-組長;而整個案件發生過程中,明顯犯有嚴重疏失的副典獄長記一大過,也還能調往中央部會,任職高級參謀-專門委員,而主管戒護的科長,卻也調往中學當總務主任,這叫什麼懲處?都是官居高位,換湯不換藥,簡直官官相護到了極點!

此外, 中央權責管理部會相關人員,沒有任何人有責任, 主管的矯正署沒事,他可是直屬長官,負督導之責,而所屬發生如此嚴重的"暴動"事件,矯正署長可以置身事外!

再責法務部長,也在這個事件中默默無聞,好像事不關己,不知何謂政治責任,尚聞風不動,政務官的風骨,蕩然無存!

蓋六囚雖惡性重大,但法律並未判他們死刑,所以他們罪不及死,而竟然在被戒護下"自戕死亡",難道沒有人該為這六條"怨魂"負責?

回想"洪仲丘案",據報載是因被虐而死,在這個事件中,讓二位國防部長下台,一個陸軍司令三星上將調職,旅長以下諸多將領,主管等10餘人遭起訴,其家屬仍不平,相對六囚的生命,難道一文不值,活該尋死?請問,戒護機關如何向社會交代?如何向六囚家屬交代?難道一干官員就如此雲淡風清,一個個都沒事?果如此,養這些高官爺們何用?

此外,六囚為何要持械挾人逃亡?法務部的報告中均未置一辭,道理何在?怕家醜外揚?怕負更多,更重的責任,故調查報告避重就輕,草草而就,以卸責任?我們期待法務部向社會作更進一步的說明, 以盡其責,以釋群疑!

再則,法務部的調查報告,對六囚的五點訴求,亦均未置一辭,然而,吾人以為六囚的五點訴求,正是本案的關鍵所在,而法務部卻視而不見,完全不予理會,請問,到底在怕什麼?能不將其訴求向社會回應?

綜此,我們認為法務部長應該站出來,針對此事向社會講清楚,說明白,並就因應,處理情形向國人交代,才是負責的作法,否則和稀泥的法務部,又如何振興法紀,取信於民?

最後,就此事件而言,法務部長應辭職下台,以負政治責任,以正官箴,以為政務官的典範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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