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立法院”大門牌匾
遭到侵門踏戶的暴民扯下
工作人員在層層警衛保護下
將其掛回
爾來風聲四起
不可追殺暴民
不可向有學生證者
秋後算帳
如是觀之
請立法院速速立法~
政府公署非法被暴民佔領,無罪
非法佔領政府公署,有學生證者,無罪
暴民非法佔領政府公署,破壞公物,免賠
爾後不管那一黨執政,不管任何人,非法佔領政府公署、破壞公物者,完全依照此案例辦理,一律無罪,一律免賠
如是觀之
台灣民主必將再次
在世界發光
台灣民主萬歲、萬歲、萬萬歲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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